黔东南州林区古树名木获得司法“保护牌”

28.03.2016  16:08
  我国南方的重点林区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7万余棵古树名木挂上了司法“保护牌”。去年以来,当地检察机关创新监督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对这些珍稀林木实施挂牌保护。

  黔东南州台江县台拱镇登交村是一个苗族村寨。这里离县城十几公里,参天大树满眼皆是,500多户苗族村民世代生活在满目苍翠的林海里,全村18棵楠木和62棵红豆杉都挂上了“古树名木保护牌”,牌上标明了树种、珍稀程度、保护部门,并明确了监督部门为台江县检察院。

  65岁的村民张永胜对村里的大树如数家珍。在一棵3人才能合抱的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闽楠前,他告诉记者,几十年前村里办农机加工厂,有村民想砍这棵树做打谷机,更多村民出来制止,有的村民甚至还与砍树者发生了肢体冲突。

  如今,这棵留有当年刀斧砍凿痕迹的闽楠获得了司法“保护牌”。张永胜说,以前保护古树靠村民“挺身而出”,现在村民都知道有法律支撑,司法部门撑腰,“哪个再敢来砍树,是要遭抓的”。

  在黔东南州锦屏县,记者还看到,一些“保护牌”上还明确提到破坏古树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黔东南州林地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的70%,森林资源占了全省的三分之一,拥有珍惜的闽楠、红豆杉、鹅掌楸等植物。长期以来,村民毁林开荒、建房等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还出现了工程建设破坏森林的情况。

  黔东南州林业局调研员刘贵和说,对于破坏森林,有的行政机关的执法刚性明显不足,有检察机关作为后盾,执法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更为重要的是,“生态保护职能部门不敢懒政怠政,如果该履行的职责没履行,检察院就要来督促”。

  黔东南州检察院检察长陈继忠认为,司法力量强力介入生态保护,不仅增强了生态保护的威慑力,还是对生态保护行政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和促进。

  目前,全州1.7万多棵100年树龄以上的古树、直径1米的大树和国家重点保护的树种均挂上保护牌,其中都明确了监督单位为检察机关。黔东南州森林公安局政委廖凯平告诉记者,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下,去年全州办理的破坏森林案件“案子历年来最多,批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