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还需深化认识 强化责任

21.10.2015  16:14

                10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部分中央单位纪检组(纪委)负责人座谈会,传达学习王岐山同志近期有关责任追究工作讲话精神。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强调,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认真落实王岐山同志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监察部副部长王令浚出席会议。(10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两个责任是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我党历来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利剑”频频出鞘,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老虎苍蝇”。现在改革处在攻坚期、深水区,反腐碰到的阻力依然很大,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改革成果,必须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这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如果党委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就不敢放手监督,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就会落空。明确“两个责任”,有利于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好“两个责任”这个关口,强化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约束。
  “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落实“两个责任”,要认识到位,使严守纪律成为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和自觉行动;要责任到位,敢于担当,严格履职尽责,做到责任明、风纪正;要履职到位,敢出手、敢“亮剑”,坚持防于未然、治于未病,使廉政风常吹,作风经常念,效能针常打,警示钟常敲,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称赞和拥护,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以身作则,给全党同志作出了表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应如此,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管好班子,管好自己,当廉洁从政表率,行动上先于别人,标准上高于别人,要求上严于别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其检验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我们全党干部要真正明白责任所在、责任所向。要着力解决“能力不够不会抓,怕得罪人不愿抓,自身有鬼不敢抓”等问题,把贯彻落实“两个怎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认认真真地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以强大的宣传声势凝聚思想共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