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驾摩托车出行 以为交警放假酒后无证驾车

23.06.2015  19:56

    本报讯(记者曹源麟) 6月21日下午,南明区交管分局四中队民警在军区路口设卡,加强对过往客运车辆、面包车、摩托车等检查。下午4时30分,民警发现两辆无牌摩托车从空招往军区路口方向驶来,车上人员都未戴安全头盔。交警上前要求两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闻到一股酒味。

    经询问,两名摩托车司机张某和夏某,家住乌当区,当天到火车站附近走亲戚。过节聚会自然开心,吃饭时夏某喝了两瓶啤酒,张某喝了一杯啤酒。饭后,两人觉得没有酒醉,也以为交警端午节期间放假,于是骑着摩托车上路。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夏某为5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为11mg/100ml,小于20mg/100ml,未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同时,交警检查发现,两人均为无证驾驶,所驾摩托车也未按规定时间入户,交警现场将两辆摩托车暂扣调查。

    根据规定,无证驾驶摩托车将受到2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购买摩托车不按规定时间入户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此外,夏某因酒后驾车,还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