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严把关口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千家万户,是最大的民生工程。2016年,贵州省通过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等措施,使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趋好,保障了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去年,贵州省严格落实“四有”要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
落实“有责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强力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属地责任;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和食安委成员单位目标考评。
落实“有岗位”。通过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着力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实现省、市、县、乡食药监管机构全覆盖;村级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监督员、信息员等21200余名。
落实“有人员”。建立食品监管能力提升师资培训库,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439期,培训人员15131人次;充实完善了省、市、县三级食药安全应急管理队伍。
落实“有手段”。省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实施意见》,整合食药监、卫生计生、质监等部门检测资源,成立了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所,充分发挥农业、质监、卫计、检验检疫、科研院所等部门和单位检验检测平台和人才队伍的作用,加速推进市、县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建设,为食品安全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检验检测体系;7个区域性检验中心和2个一般检验机构项目获批国家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县级试点。
同时,贵州省认真落实“两责”,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落实日常监管职责。在全省大力推广清镇市以大数据助力小作坊监管经验,通过“身份数据化、行为数据化、数据关联化”,着力解决“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制定《贵州省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肯定;在餐饮服务行业开展“明厨亮灶”工程、“食之放心”活动、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餐桌污染”明显改善。
落实监督抽检职责。全年发布抽检公告56期,全省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时发布节假日、高风险品种食品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围绕农村、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白酒、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行动20余次;查办冷冻肉品走私等案件4094件,较2015年同期增长16%。
另外,贵州省还强化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
强化协调联动。省、市、县、乡均建立健全了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强化了部门间、区域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三级联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3个市(州)、11个县(市、区)、100个乡镇(街道、社区)作为食品安全示范“三级联创”试点。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省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全省深入开展“我用良心做食品”活动,依托行业协会,倡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道德诚信观念;在3个市(州)探索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强化信息化支撑。食品安全云已累积了3.8万件食品信息,积累了6356万条数据;联合中央电视台中国政策论坛栏目,在生态文明国际论坛期间,成功举办“大数据时代的食品安全”主题论坛,发起成立了全国29个省市参与的“食品安全诚信联盟”。
强化群防群控。开辟电视专栏,开通食品安全微信公众号,并充分利用“12331”投诉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受理群众举报。
据了解,2016年,贵州省共开展食品抽检20636批次,覆盖了全省所有的县(市、区)和全部食品类别,抽检量较2015年增加16.09%。省级抽检合格率为97.85%,较2015年上升2.94%;国家对贵州省抽检合格率为99.4%,居全国上游。(记者 张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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