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所有贫困县将于2019年前脱贫 严控“三公”经费
为确保到2020年河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实现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所有贫困县在2019年前实现脱贫。
【现状】仍有53个贫困县、8103个贫困村
2011年至2014年,河南全省累计实现55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升,一大批贫困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
由于河南省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多,越往后脱贫难度越大,是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中的短板,扶贫任务艰巨繁重。
截至2014年底,河南省还有53个贫困县、8103个贫困村、576万贫困人口。
【目标】所有贫困县在2019年前实现脱贫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确保河南省现行标准下的576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53个国家和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三山一滩”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
对贫困县实施分类分期脱贫管理,其中国定贫困县中兰考、滑县在2016年实现脱贫,省定贫困县在2018年以前实现脱贫,所有贫困县在2019年前实现脱贫。
【任务】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意见》指出,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300多万人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他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0多万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53个贫困县要按照精准脱贫标准算好明细账,倒排工期,细化措施,落实任务。8103个贫困村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产业扶贫结合,坚持“五规合一”,制定分期分批脱贫规划。对居住在生存条件差、自然灾害频发、就地脱贫难度大的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地区的43万农村贫困人口,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意见》表示,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200多万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加大农村低保省级统筹力度,低保标准较低的地方要在三年内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另外,《意见》还明确,今后将在生态保护、教育、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开展扶贫。并加大财政投入、金融扶贫力度,加快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三山一滩”地区脱贫攻坚。
同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
【督导】严控贫困县“三公”经费支出
为了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专门成立了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省长任组长,省委分管副书记和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
《意见》要求,把扶贫开发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县级领导班子要保持稳定,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就地提级。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县、贫困乡镇挂职任职力度。
《意见》强调,建立脱贫攻坚工作督导制度,省市县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三级督导组,严格督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情况,重点督查脱贫目标任务落实及完成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提出严厉批评,直至追责。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坚决刹住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记者 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