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印发“十严禁、十不准”:党员干部禁出入夜总会

19.12.2014  12:21

    《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近日印发。“十严禁”和“十不准”规定了贵州省党员干部不能碰的二十件事,其中包括不准在工作时间、会议期间以及公共场所打麻将,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并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大监管查处力度。

    “十严禁”包括:严禁发表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的言论。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购买、传看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严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小山头和人身依附。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贵州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严禁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诬告陷害、诋毁抹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严禁加入非法组织、宗教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十不准”则要求:不准侵害群众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或单位影响为本人或亲友谋取私利。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会员卡、购物卡或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收送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不准在工作时间、会议期间以及公共场所打麻将,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不准收受地方土特产,不得在公务活动时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准参与未经批准的地方论坛、节庆活动。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得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及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不得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占有住房,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和寄送贺卡、明信片。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举办婚丧喜庆敛财。(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