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起 我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07.04.2015  11:27
 
          4月6日,记者从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近期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贵州省从4月5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托安全检查站对营运客车逢车必查、逢违必究。高速公路严查“两占”、“超速”,城市道路严查“毒驾”、“酒驾”,农村道路严查“无证”、“超员”、“货车、农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违者一律高限处罚。

        交通运输部门将对所有客运班线夜间通行情况进行再次排查,并对贵州省所有客运车辆和客运驾驶员资质逐车、逐个排查、登记,达不到条件的客运车辆一律清退,无资质的客运驾驶员一律解聘。

        交通安全整治期间,客运企业必须自查自纠,对驾驶员行驶途中打手机行为一律停班7天;故意屏蔽监控设备或破坏监控终端一律停班7天;动态监控不在线一律查扣不得运营;客车收班后擅自营运的一律解聘。各级政府立即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自查工作,推进“一站一队一点”建设,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驾驶客运车辆,严禁没有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驾驶员驾驶客运车辆,严禁涉毒、酗酒人员驾驶客运车辆。

        整治行动中,全省各地将针对本地交通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严查重处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路面行车秩序,重点加强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骑乘多人及无牌无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交警部门将对农村道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三大板块,加大路面执勤检查和动态巡逻密度,强化对客货运输车辆监控管理,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零容忍。

        此外,各地有关部门将全方位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对影响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仔细梳理,重点排查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长坡路段、桥梁隧道路段和农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以及“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和车辆,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大型建筑工地、在建高速公路铁路等重点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整改,消除隐患。

        同时,通过应急广播短消息向指定区域交通参与者实时推送路况、气象、行车安全提示等信息,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整治中,还将通过倒查道路交通事故,严格责任落实和追究。 

  相关链接      观山湖交警1天查了1574辆客车

        4月5日起,交警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当日至6日凌晨,观山湖区交警共检查进出观山湖区的客运车辆1574辆,查获酒驾1起。

        行动中,观山湖交警采取集中拉网式排查,实现无缝隙无漏洞车辆检查,对路面每一辆客车、每一名驾驶员进行登记,对发现的“无证”、“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高限处罚。

        5日晚9时25分许,观山湖交警在八匹马对一辆面包车检查时发现司机身上带有酒味,有酒驾嫌疑,经酒精检测,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这名司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当天行动中,观山湖交警共检查客运车辆1574辆,其中七座以上车辆700余辆,均未发现超载、超员交通违法行为。(曹源麟  刘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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