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15.10.2014  18:54

  黔教办函〔2014〕152号


有关高校:


  为加快推进中医学(含民族医学)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工作,做好中医学专业院校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效衔接,提高我省中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 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卓越中医计划实施的专业为中医学、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


  二、申报条件


  卓越中医计划试点学校原则上应为开设中医学专业并已有10届以上本科毕业生的高等学校,民族医药专业应有一届以上本科毕业生。


  三、申报限额


  每校限报三项人才培养改革项目(其中一项应为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四、申报方式


  我省高校的申报项目由省教育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遴选后报教育部备案。


  申报文件及申报书等资料请从教育部主页( http://www.moe.gov.cn )点击司局机构中“高教司”再点击“农林医药教育”后下载。


  五、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高校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于2014年10月22日以前报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 mailto:[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吴婷、顾鸿、汤武庆,联系电话:0851-5280513。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可在省教育厅政务网上下载)

 

 

 

(责任编辑:gzsedu_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