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第三批二级中医医院复核评审结果公示

07.07.2014  17:41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复核评审工作安排,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等相关文件,我局组织专家组对金沙县中医院等12家中医医院进行了复核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的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向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留实名及联系电话,便于核查,对反应情况不留实名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4年7月8日—2014年7月14日(7天) 举报电话: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0851-6810625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0851-6824684   附件:贵州省第三批二级中医医院复核评审结果公示       2014年7月7日     附件   贵州省第三批二级中医医院复核评审结果公示   一、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名单 遵义市:桐梓县中医院、赤水市中医医院 安顺市:安顺市中医院 毕节市:金沙县中医院、黔西县中医院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江口县中医医院、玉屏侗族自治县中医院 黔东南州:锦屏县中医医院、黄平县中医医院、天柱县中医院 二、被评为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名单 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