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加省厅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宣讲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14.06.2018  23:51
 

    2018年6月14日,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在环保科技园2号楼大会议室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宣讲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上午由中共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环保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勇宣讲,省环保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林晓珊主持。下午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黄勇组长从“法”的起源导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立法背景、实际意义做了深入浅出的阐述,接着从准确定位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准确理解监察委员会的职能使命、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开展了详细的解读,同时对监察事项问题、监察权限问题、对监察机关的监督问题也进行了解释。最后黄勇组长对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贯彻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深刻认识监察体制改革重大意义,学号、用好、维护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度学习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提高依法履职尽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