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22日至23日在贵阳召开。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1人,列席232人。
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同志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陈敏尔、王富玉、谌贻琴、宋璇涛、刘晓凯、孙永春、秦如培、廖国勋、陈刚、张广智、王盛槐、王晓光等省领导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全会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宋璇涛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赵克志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赵克志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肯定了2014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鲜明地提出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工作任务。着重强调扭住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个根本,彻底整治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着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体现到各项制度改革建设中,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提供坚强保障。赵克志同志的重要讲话,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思想深刻、指向明确,体现了省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的坚毅品格,昭示了驰而不息、一抓到底的坚强意志,对于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受到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好评。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为重点,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纪律建设进一步强化。持之以恒整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突出“四个着力”,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完成对5个市(州)、贵安新区、30个县(市、区)、9个省直部门和省管企事业单位的巡视,揭露和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进派驻机构统管和民生特派工作,有力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主责主业更加突出。严格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战斗力执行力担当力明显增强。
全会总结了工作体会。一是必须坚决贯彻中央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定不移纠正“四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二是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三是必须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把力量集中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以纪督政、以纪促政,更好地彰显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四是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来推动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支撑和动力。五是必须严格监督管理,促进自我完善,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知德守正、知责思为、知任图进,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更大贡献。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这条主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突出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巩固扩大作风整治成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等五项重点,坚定不移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第一,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重点,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以加强纪律教育为重点,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教育党员干部敬法畏纪、遵规守矩。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完善党内监督、选人用人管人、行政审批、国有企业监管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第二,立行立改、攻坚克难,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认真落实“两个为主”。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市(州)、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建立市(州)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强化专项巡视,加快推进巡视监督全覆盖。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加快巡视节奏,增加巡视频次,确保年底前将所有纳入巡视范围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巡视一遍。用好巡视成果,优先研办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强化“重点派驻、系统管理、全面监管”的思路,调整结构、盘活存量、优化配置,推进省直派驻机构统管,加快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强化派驻机构向派出机关负责,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化市、县派驻机构统管和民生特派工作,在民生领域开展“整治铸廉三年行动”。
第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礼券、购物卡等专项整治,严厉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问题。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以及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履职待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及时发现和查处隐形“四风”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坚决扫除奢靡浪费、请托送礼、打牌赌博等不良风气,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
第四,重拳出击、强化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行派驻机构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突出审查重点,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审批环节设租寻租,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干预行政执法、司法活动,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侵吞民生资金的案件;重点查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
第五,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责任。要坚守干净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树立监督的底气和权威。要坚定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提升善于监督的本领,弘扬勤于监督的作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要坚决问责。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防止“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为推动全省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