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黔南州7县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25.12.2014  18:06

  近日,由国家文化部组织开展的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评选活动结果揭晓,黔东南州榕江县(侗歌)、黄平县(蜡染)、从江县(鼓楼、风雨桥)、台江县(苗族姊妹节习俗)、雷山县(苗族银饰锻制)、丹寨县(苗族锦鸡舞),黔南州三都自治县(水族马尾绣)荣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活动是1987年由文化部设立的文化品牌项目,旨在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建设、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项目命名周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