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黔南州7县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25.12.2014 18:06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近日,由国家文化部组织开展的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评选活动结果揭晓,黔东南州榕江县(侗歌)、黄平县(蜡染)、从江县(鼓楼、风雨桥)、台江县(苗族姊妹节习俗)、雷山县(苗族银饰锻制)、丹寨县(苗族锦鸡舞),黔南州三都自治县(水族马尾绣)荣获“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活动是1987年由文化部设立的文化品牌项目,旨在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建设、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项目命名周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25.12.2014 18:06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