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做出了表率

17.06.2016  20:57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在“中国红十字会助力扶贫攻坚——博爱家园现场会”书面讲话材料中对中国红十字会做出评价

          (转自  中红在线  记者    吕进福)“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把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核心任务来抓,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做出了表率。”6月14日,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在向“中国红十字会助力扶贫攻坚——博爱家园现场会”提交的书面讲话材料中,对中国红十字会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如是评价。             他说,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为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天在贵阳召开的现场会,“充分体现了全国红十字系统的政治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             他说,中国红十字会在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中探索出了三条重要经验,“值得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借鉴”:             一是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注重树立崇高的道德风尚。红十字会在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始终注重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扶危济困、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使贫困群众在发展生产、实现脱贫致富的同时,培育了友善互助的人道情怀和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让扶贫工作的社会成效得到更多彰显。             二是坚持“扎根基层、群众参与”,注重建立稳定的扶贫长效机制。红十字会“自下而上、群众主导”的扶贫模式和深入田间地头、精耕细作的工作方法,增强了贫困群众对扶贫项目的主人翁意识;由贫困户作为项目设计和实施的主体,极大地激发了贫困户的内生发展动力。             三是坚持“输血加造血”的帮扶模式,注重实现保民生与促发展的有机结合。红十字会通过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护、大病救助、送温暖等直接惠及民生的公益项目,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供直接的物资、资金和服务,能够有效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切断贫困的恶性循环。             他要求,各级扶贫部门要从四个方面“更大力度”地支持红十字会的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做好协调工作,将红十字会的扶贫项目纳入地方扶贫项目统筹规划。二是加强组织动员,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参与红十字会的扶贫项目,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三是为红十字会的扶贫项目提供必要支持,特别是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博爱家园项目提供产业技术、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四是积极宣传红十字会助力国家扶贫攻坚的典型案例,引导和激励社会公益资源支持红十字扶贫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