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已公布5个地区和单位整改情况

26.08.2016  17:37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9日至4月29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视。6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通报全文如下: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9日至4月29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视。6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中央要求,全力组织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全委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抓好巡视整改提供了根本遵循。整改期间,我委先后6次召开党委会议,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召开监事会主席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巡视中央企业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4次原原本本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第九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领会王岐山同志有关巡视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

7月15-16日,在我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培训班上,张毅同志专门就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结合实际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企业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资委党委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紧迫性,认识到在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发展中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通过反复学、深入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国资委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深化了对政治巡视的认识,增强了“四个意识”,强化了政治担当。全委上下积极行动,求真务实,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巡视整改和国资委的各项工作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中央巡视组向国资委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后,我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第一时间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成立了由张毅和肖亚庆同志担任组长的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改办)。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张毅同志作为委党委书记,是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按照分工各自作为分管工作的整改责任人。根据会议部署,各党委成员自觉承担起巡视整改责任,分别主持召开了分管厅局负责人会议,逐条分析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切实将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

按照委党委要求,整改办迅速着手起草巡视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对巡视反馈问题逐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了218项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了完成时限、负责人和责任单位。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坚持了“三个突出”:一是突出落实委党委班子责任,台账中所有整改措施的责任人均为党委成员。二是突出分类施策整改,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分学习提升、制度建设、专项整改、督查指导、追责问责五类提出整改措施。三是突出严格完成时限,要求整改措施尽量都在两个月内见到阶段性成效,持续整改的也要制定明确的计划方案,确保按期推进。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经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明确了巡视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四)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任务。

为在巡视整改中作好表率,委党委成员带头认领任务台账中的相关整改举措。按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好发挥核心作用的任务要求,先后组织3次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分别围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国资改革发展重要指示,做强做优做大中央企业”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开展学习研讨。7月22日,专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逐一谈了对巡视整改的认识体会和对照反馈意见的工作差距,提出了下一步整改工作设想。按照中央要求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全体党委成员都到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支部讲了党课。在委党委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委深入开展巡视整改,努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五)强化指导督促,确保按期完成。

巡视整改期间,委党委成员定期组织分管厅局开会研究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对推进难度较大的重点整改举措及时跟进指导,切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办按照委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巡视整改工作,将整改方案三上三下征求厅局意见,同时组织各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各厅局倒排工期、对症下药、分类处置。在整改过程中,我委还特别注重加强监督检查,驻委纪检组组长江金权同志分别约谈了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并先后2次召开专门会议,分别集体约谈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直管协会、管理局系统纪委书记和委机关各厅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运用好巡视成果,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措施,落实监督责任,抓好巡视整改。

二、狠抓整改举措落地,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在委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委内各厅局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已按时完成第一阶段的整改任务。据统计,各单位累计组织学习152次,完善各类制度83项,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整改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针对落实中央要求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国有企业重大问题和规律的把握能力。通过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等方式,对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不断深化国资委领导干部对经济运行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对促进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做好国有资产监管的政治担当。逐月跟踪分析经济形势变化和企业运行动态,定期召开中央企业、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座谈会,科学研判中央企业发展态势,及时向国务院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在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培训班上,专门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分别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作了专题讲座,指导中央企业推进结构调整、做好风险防控。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得到及时、全面落实,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实施“三报告一通报”,即按月、按季主动向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报告批示落实情况;向中办、国办报告有关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向委领导报告有关批示办理情况;按月通报各厅局落实情况。坚决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重点事项督查台账,加强对督查事项办理时限的管控,确保中央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中央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到位。着眼于结构调整,研究制定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的具体工作方案,2016年中央企业要压减钢铁产能719万吨,压减煤炭产能3182万吨。7月份组建了煤炭资产平台公司,推动优化整合中央企业煤炭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任务,开展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加快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挖掘有效需求,加快推进“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建设。指导企业不断加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投资规模,设立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互联网、智能制造等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设立创新创业平台,组织召开中央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对中央企业凝聚科技人才,加强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大力推动“双创”工作进行部署。着力于风险防范,全面梳理中央企业债务情况,针对中国铁物等企业发生的债务及资产损失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引导了市场预期。

(二)针对推进改革深化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相关工作。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委自觉担当,主动作为,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改革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改革系统性明显增强。目前已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17个配套专项改革意见或方案,其中,《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于6月24日印发,《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于7月17日印发,剩余《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案》等文件均已进入报批程序。此外,我委加快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印发了《中央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起草并上报了《推进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

二是全面加快中央企业改革试点工作。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为目标,在神华集团、宝钢、武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等7家中央企业开展了第二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诚通集团、中国国新开展运营公司试点;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目标,在原有4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新增第二批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以探索企业层面资源整合为目标,选择中国建材和中材集团、中远集团和中国海运、中电投集团和国家核电等3对企业开展了兼并重组试点;以加强社会监督为目标,选择中粮集团、中国建筑2家企业开展了信息公开试点。建立改革试点工作月报制度,着力加强试点推进的督促指导。

三是深入学习宣贯国企国资改革系列文件精神。在委机关举办“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专题辅导讲座,印发了国企国资改革“1+N”文件资料,编制了“1+N”文件试题汇编,开展了以“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为主题的全员答题活动,向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国有企业改革系列文件的通知》,掀起全委学习改革文件热潮。分三期举办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题培训班,累计培训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748人次。委内相关厅局还就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等分期举办了地方国资委专题培训班。

(三)针对实施监管效果欠佳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国资委自身职能转变。专门成立职能转变机构调整领导小组,起草国资委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调整的方案并报中央编办,拟取消下放部分国资监管工作事项,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大刀阔斧推动职能转变。同步研究制订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已形成初步成果。深入开展国资监管文件清理,今年以来共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100余件。在中粮集团、国投公司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过程中,陆续将18项权利归位于或授予企业,有效激发企业活力。完成对首批57家试点协会关于机构分离、职能分离、事业单位分离、人员管理分离等9类事项的脱钩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对中央企业所属法人单位和管理层级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底数,选择了5家企业开展压减法人单位和管理层级工作试点,在此基础上,又对30家重点企业“压减”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加快修订《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明确投资红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的通知》,切实加强企业海外国有资产监管和审计。外派监事会优先选取中央企业参与的“一带一路”项目、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开展境外资产检查工作。起草并出台了《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对违规开展融资贸易的中国铁物开展损失责任调查并由诚通集团实施托管,对有关领导人员给予免职并移交驻委纪检组处理;将中冶集团违规并购的中冶恒通无偿划转港中旅集团进行业务整合,将审计发现的涉嫌经济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2015年检查发现违规发放薪酬和津补贴的企业逐一下发了整改通知函,目前80%以上的违规项目已经采取了措施进行整改,后续整改情况仍在密切跟踪。

三是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分类考核,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制订并上报了《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规定根据中央企业功能定位和发展阶段,突出不同考核重点,科学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综合考核资本运营质量、效率和收益,以经济增加值为主,将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合规经营、社会责任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差异化业绩考核标准。在2016年度和2016-2018年任期考核目标确定中,分类确定了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权重。实现科技创新考核全覆盖,对全部中央企业将科研开发投入视同利润纳入经济增加值考核。在2016年度和2016-2018年任期考核目标确定中,分别对18户、46户企业设置了科技创新考核指标;在核定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中,对25户企业进行了科技创新奖励加分;在核定2013-2015年任期考核结果中对23户企业授予“科技创新优秀企业”。严格考核问责,在核定2015年度和2013-2015年任期考核结果中,分别对11户违规违纪的企业、17户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1户违规开展境外恶性竞争的企业进行了考核扣分处理。

四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制订并上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起草形成了《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办法》、《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制度(试行)》,建立定期听取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整改落实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检查评价制度。今年以来共分析汇总105份2015年度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136份专项(情况)报告,梳理归纳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4725项,形成了有关专项报告。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深化政治巡视,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等六项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国资委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局(办)、机关服务中心和直管协会纳入巡视范围,研究制订巡视工作计划。加强专项巡视对国资委巡视、审计、监事会工作提出问题的整改。组织对6个地方国资委和6家中央企业开展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并下发通知要求全部中央企业和省级国资委深入开展自查。

(四)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加强党对中央企业的领导。第一,教育引导中央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制定中央企业党组(党委)书记专题培训班计划。要求召开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一些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案件,对照检查思想认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第二,探索明确中央企业党组领导核心和党委政治核心的实现方式。研究起草中央企业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具体办法,对45家设有党组的中央企业开展督查调研,形成国资委党委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情况报告并报送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组织部。贯彻《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落实中央企业党委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五项职权”。推进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进企业章程,组织中央企业按照《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做好章程修订工作,目前已审核38家中央企业章程修订方案,已完成批复7家。第三,选好配强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坚持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企业领导体制,党组(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同时担任党组(党委)副书记。

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党的建设。落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四个同步”“四个对接”。制订《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国资委党委和中央企业党组(党委)管党治党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继续完善中央企业党组(党委)向国资委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制度。将中央企业换届选举工作纳入企业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个排查”项目之一。列入今年换届计划的29家委管央企均已启动相关工作,部分已完成换届。配齐配强企业党建工作力量,已经在64家中央企业配备专职抓党建的副书记,加大对央企党建工作力量配备的督促检查,要求企业党群部门在编人数全部配备到位。

三是切实做好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对机关厅局和监事会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了直属机关“两学一做”4个督导组,对学习教育及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先后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等文件,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重要论述。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开展党章党规知识测试竞赛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汇编发放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的《解读与案例》。组织“走进支部促党建,凝心聚力抓改革”调研走访,对委内各单位抓党建工作、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印发《关于逐步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硬指标 不断深化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明确要求年底实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覆盖到直属机关所有党组织。

(五)针对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优化企业领导班子结构。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有关措施的报告》并报送中央组织部,提出了“四个一批”的整改措施,即“补充一批”,采取公开遴选等方式,补充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班子;“交流一批”,在确保班子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的基础上,对任职时间较长的企业领导人员分批次进行交流;“退出一批”,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下决心调整不胜任不适宜干部,年底对“”的情况进行督查;“储备一批”,在现有后备干部基础上,再跟踪掌握一批年轻干部,与企业党委共同重点培养。会同中央组织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形成文件讨论稿。加强班子分析研判,对年龄结构、专业结构明显不合理的班子,一企一策制定结构优化方案。

二是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抓紧修订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严把选人用人关,实行选拔任用廉洁从业“背书”,防止带病提拔。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对774名企业领导人员的档案开展了专项审核工作,坚持从严从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对120人的“三龄两历”问题进行了重新认定。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和提醒、函询、诫勉制度,对754名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建立健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让政治强、业绩好、清正廉洁的干部得到重用,坚决调整不讲纪律规矩、不在状态、不胜任不适宜的企业领导人员。对抓党建不力、工作不在状态、巡视发现问题严重的2户企业的2名正职、3名副职进行了免职处理。系统梳理十八大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名单,对其中符合“倒查”条件的15名企业领导人员逐一进行了深入倒查。

三是加强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对全委局级干部的企业工作经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系统分析,选拔优秀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到国资委担任局级干部,逐步提高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局级干部的比例,并有计划地选派一批缺少企业工作经历的干部到企业挂职交流。对局处级干部在同一单位任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分析,进一步加大轮岗交流力度。

(六)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约谈中央企业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履责不力的坚决问责。驻委纪检组对国资委成立以来委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面梳理了在办未结委管干部问题线索、在办初核线索、在办立案等情况,并筛选重点线索启动了初核工作。针对巡视反馈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及时印发通知,组织直属机关各单位自查自纠,并适时开展抽查。

二是对巡视反馈涉及的违规违纪案件严肃执纪问责。高度重视这次专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及时核实处理。组织力量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51件委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已立案5件,初核23件,谈话函询5件,了结12件,提出处置意见6件;认真梳理委管央企“一把手”问题线索,加大初核力度;巡视以来先后给予18名违纪违法人员党政纪等处分。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及的具体人、具体事,进行了严肃问责。对一些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和个别谈话,相关人员已按照中央巡视组核查的金额分期分批清退兼职报酬。

三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制度约束。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突出深化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督促中央企业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拍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片,利用中央企业违纪违法领导人员忏悔录,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梳理分析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重点围绕投资并购、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招标投标、海外资产经营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查找廉洁风险点,建立可执行、可追责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四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研究修订《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措施》,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进行重新梳理。坚持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做到管人就要管作风,经常分析干部队伍作风状况,及时掌握关于“四风”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经过2个月的整改,《整改方案》和任务台账确定的218项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完成133项,占61%,如期完成了第一阶段整改任务。下一步,国资委党委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坚决把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到实处。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大责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二是进一步落实国资委系统和中央企业各级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彻底扭转“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不断增强党组(党委)在部署国资监管工作和推动国企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国企国资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三是围绕中央企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抓紧举办中央企业党组(党委)书记专题培训班,通报中央企业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有关案件,增强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建立党组领导核心、党委政治核心与董事会依法决策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制订印发中央企业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具体办法,确保党组领导核心和党委政治核心落到实处。

(二)全力抓好重点专项任务的持续整改。

一是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中央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的工作要求,扎实推动钢铁、煤炭去产能,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有力推动中央企业管理层级、法人户数“压减”工作,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着力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保障中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启动和完成一批国企改革重点工作。制订深化用工分配制度改革、工资总额分类管理、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等相关文件,启动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三是完善干部管理和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好配强中央企业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坚持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企业领导体制,加快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考察质量,严防“带病提拔”。四是大力实施国资委职能转变工作。整合相关监管职能和监督力量,研究制订出资人权力和责任清单,取消、下放、授权部分监管事项,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加强国资监管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着力查找巡视反馈问题背后制度流程上的缺陷,将巡视整改措施和成果制度化。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抓好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二是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激发企业活力。在功能分类的基础上,完善分类考核、科技创新考核和对标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快规范董事会建设步伐,除领导体制、科研院所或股权构成等比较特殊的企业外,将中央企业全面纳入规范董事会建设范围。三是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机制。抓紧研究推动监事会体制机制改革,明确监事会职责定位,强化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运用。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境外重大项目协调,有效管理企业境外重大投资,做好境外安全信息保障,指导企业有序开展境外经营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约谈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中央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履责不力的坚决问责。二是依托驻委纪检组重点查处涉嫌违纪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查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在经济项目上以权谋私、通过利益输送谋求政治地位和职务晋升、亲属子女凭借影响力敛财卖官等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交织的问题。三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化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反腐倡廉教育,对案件查处情况通报曝光,拍摄有关典型案件警示片,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五)扎实推动国资委系统巡视全覆盖。

学习借鉴中央巡视工作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巡视全覆盖。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认真做好对已巡视中央企业整改的督促检查,推动企业对巡视反馈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一整改、逐一查办。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加强对中央企业内部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巡视向纵深发展,逐步开展对国资委直属单位、管理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局(办)、机关服务中心和直管协会的巡视,形成国资委系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巡视监督格局。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是在国资委系统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引擎,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升国资监管能力水平的重要保障。国资委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努力推动国企国资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4471694;邮政信箱: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国资委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1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