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黔经信中小〔2015〕6号
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省担保业协会、各有关担保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函》(工企业函〔2015〕133号)要求,现将我省开展2015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工信企函〔2015〕133号文件规定,于2015年7月15日—8月15日组织辖区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sme.gov.cn),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中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以便各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及时汇总相关信息。
二、担保机构业务信息报送是了解行业发展现状、落实相关政策的基础工作。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时、按要求上报国家有关统计数据信息,并督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认真、准确完成上报信息。否则,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中小企业局)将不受理未上报相关信息的担保机构后续补助、奖励、税收减免等申请。
附件: 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函
联系人: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
联系电话:0851-86864068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7日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