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梦中按响车喇叭 酒后驾车被判拘役

06.06.2014  12:02

               

近日,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罗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罗某某酒后驾车上道路行驶,后在车上睡着,一直按响车喇叭被交警抓获,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兴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14年3月2日晚上,被告人罗某某酒后无证驾驶牌号为贵EY3285号小型轿车在兴仁大道闲逛,当行至兴仁大道东湖广场门口处时因觉得太困,将车停在停车带上爬在方向盘上睡觉,因其头部压在方向盘上的喇叭按键上,致使车辆喇叭一直响个不停。22时40分左右,被巡逻至此的兴仁县特警大队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81mg/100ml;经对其血样进行司法鉴定,其体内乙醇含量为199mg/100ml,均系醉酒状态。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德松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惩处。但罗德松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有坦白情节,符合适用缓刑条件,应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隧作出上述判决。向被告人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