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18.06.2014  17:02

  黔教学发〔2014〕174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和《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黔教学发〔2010〕217号)有关中职学生表彰奖励的规定,特制定《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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