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确定5所本科高校为我省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的通知

16.12.2015  13:57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加快我省普通高校转型发展,经研究,决定将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铜仁学院、遵义师范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等5所学校确定为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的试点学校。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进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是我省高等教育按照“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思路,服务于全省“两加一推”主基调,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实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我省高等教育深化综合改革,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试点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试点工作,力争在办学模式改革、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为全省高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扎实转型。各试点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好转型试点工作,学校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勇于创新,大胆探索,积极用改革的思路推进转型试点工作,要通过试点,推动学校治理结构、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难点领域的改革,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突破口,找准切入点、创新点,深度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制定方案。各试点高校要制定好学校转型发展试点方案,确定转型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办学定位、试点任务、工作进度、建设项目、特色发展、保障措施、考核要求等,各试点高校在2016年1月底前将试点方案报我厅备案。       (责任编辑:gzsedu_x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