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54321”举措提升群众满意度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12日电 为践行司法为民,提升群众满意度,黄平县人民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从司法理念、队伍建设、审判业务、工作作风等全方位加强教育和管理,突出抓好“近、便、快”,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赢得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和辖区群众的认可,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培养“五好”法官。面对法官“青黄不接”和青年干警审判业务不足、缺乏工作经验等实际,认真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培养措施,不断提升法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一是品德好,坚守法官职业道德,牢记司法为民,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努力加强自身修养,主动约束业内和业外活动。二是能力好,有分析判断案件的准确性、周密性和预见性,做到知法律法规、知社情民意、知风俗习惯,会制作法律文书、会做群众工作、会应对复杂场面。三是出勤好,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工作中一丝不苟,肯学肯钻、任劳任怨。四是业绩好,要求所办案件无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执行各类案件。五是作风好,严防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和生活方式乘虚而入,时刻注意警醒自己,坚持秉公用权、廉洁司法,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始终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开展“四送”工作。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工作,方便群众诉求,减少群众诉累。一是涉贫困户上门服务,主要是针对“五保户”、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等案件当事人,法院干警到原被告住所地送达副本、上门调解案件和就地开庭。二是涉远案件上门服务,对交通不便、道路较远、当事人乘车不便的案件,法院干警到当事人住所地送达法律文书、上门调解案件和就地开庭。三是涉少案件上门服务,对当事人一方是未成年人的案件,一般是在校学生或留守、辍学学生,法院干警到原被告住所地送达副本、上门调解案件和就地开庭,开展现场法制教育。四是涉老案件上门服务,若受理涉及赡养案件、原被告一方或者双方年龄较大的案件,法院干警到原被告住所地送达诉讼文书,就地开庭调解,进行巡回审理。
完善“三级”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完善了村级、乡级、县级三级调解机制。一是依靠村级组织和村干,充分发挥他们贴近基层和情感认同的作用,融入人民群众,便于了解矛盾纠纷根源的优势,与他们共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二是加强与乡镇级沟通,依靠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主动与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沟通,如有群体性、敏感性纠纷,及时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络,由其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调解工作组,搭建调解平台,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强化县级联动,积极与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互补,联动联调,形成对接,将人民调解、社会调解、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立案调解、诉调对接等多种矛盾纠纷化解处理方式于一体。
强化“两卡”建设。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贴近人民群众,进一步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力争最大范围、最深层次了解群众诉求。一是发放便民联系卡,将法院部分干警的职务、姓名、联系电话印制在卡上,让老百姓方便及时与干警联系。二是送达执法监督卡,严格要求办案干警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贵州省政法委“五严禁”以及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强化监督方式方法,确保队伍零违纪。同时,告知诉讼当事人,将诉讼主体、时效、费用、权利、风险和期限简化、细化,用通俗的语言告知当事人。
设立一个诉讼服务中心。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建立了以院机关的一个诉讼服务中心,在重安、谷陇、旧州和平溪四个法庭设立四个分中心,开展电话预约立案、非工作日立案、网上立案等,在窗口大厅添设群众休息桌椅、写字台、寄存物柜、电视机、诉讼查询及诉讼指南触摸屏,提供便民诉讼指南、各类诉讼材料样本、纸张、水笔,免费提供复印、打印、茶水等便民设备,安排值班领导和导诉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为文盲或不会讲汉语的苗族、革家等少数民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让公平正义和优质法律服务惠及每一个案件和每一位上门诉苦诉怨的人民群众。(潘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