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乌江流域环境整治 4家环境违法企业被依法关停

24.03.2015  12:54

  按照德贵副省长1月12日做出的“要尽快查明乌江流域有12.6%的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直排的情况”批示要求,“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办公室立即对全省乌江流域排污企业排查工作进行安排,经排查全省乌江流域共发现30家企业涉嫌非法排污。

  结合核查情况,“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办公室紧急下发了《关于对乌江流域非法排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理的函》(黔专联办[2015]03号),要求各有关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对非法排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理。目前30家企业处理情况为:按照煤矿企业“一矿一污水处理站”整治要求,对9家停建或停产煤矿已责令在其恢复生产前必须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产废水100%处理、100%达标排放;对4家无环评、无环保设施的企业已关闭,对16家有环评、无设施企业已责令停产整改;对有环保设施、未办理环评手续的1家屠宰厂,已要求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并实施行政处罚。

  下一步,“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督办力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乌江流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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