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将乡村医生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

26.04.2016  18:16

    新华网贵阳4月26日电(通讯员龙令卓 龙本林)近日,锦屏县出台了《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将乡村医生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范围。

    《方案》规定,在辖区内经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聘用在村级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现仍在岗的乡村医生,将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统筹参保。缴费基数按本人工资总额的28%缴纳,工资达不到全省上年度在岗平均工资总额最低缴费标准的按最低缴费标准计算缴纳,超过3倍的按3倍计算缴纳,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属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由用人单位按月统一缴纳到县社保经办部门。

    该《方案》还对养老金待遇享受,男年满45岁—60周岁、女年满40岁—55周岁的乡村医生参保有关事宜,对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其他事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参保时间、监管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责任编辑: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