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三优化三争取 扶持少数民族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29.09.2014  17:03
  自全省返乡少数民族农民工创业园现场会召开后,黔南州紧紧围绕工业化、城镇化战略目标开展返乡少数民族农民工创业园扶持工作,积极整合资源,切实抓好园区建设。采取三优化、三争取的方式,在独山、瓮安、惠水、平塘、贵定等5个县建立10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基地,建成近16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入住各类企业79家,加工户200余户,带动就业4000多人,有效解决了返乡农民工就业致富问题。

   一是优化硬件环境。 地方政府采取创建“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一条街”等方式,认真做好规划,投入资金建设厂房、道路、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及配套设施,解决创办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困难,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引导创业人员走规模发展、聚集发展和集约发展之路。

   二是优化融资环境。 地方政府通过信贷担保,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的融资困难问题。如瓮安县成立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由县政府投入100万元作担保基金,为农民工自主创业提供融资平台,为返乡创业的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三是优化绿色通道。 对经审核批准可以经营生产的企业,强化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为回乡创业的投资者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的高效服务。如独山县对有回乡创业意向的人员,由乡政府确定一名领导,实行“一对一”联系,在证照办理、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全程跟踪服务。对回乡农民工创业办理的各种手续,采取专人协助办理,开辟了回乡农民工创业的绿色通道。

   四是争取扶贫贷款贴息。 对就业人数达10人以上、且少数民族就业人数不低于50%的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业、民族工艺品加工业、种植业、养殖业等小微企业,到户贷款按年利率5%、项目贷款按年利率3%的标准给予贴息。2013年,州民宗委共为18家企业争取扶贫贷款贴息资金40万元。

   五是争取民贸优惠政策扶持。 引导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申报为民贸企业,对有贷款需求并符合流动资金优惠政策贷款条件的,贷款利率实行比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为2家返乡农民工企业落实优惠贷款384万元。

   六是争取微型企业资金补助。 根据省政府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对小微企业采取“3个15万元”的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微型企业,即投资者投资资金达10万元后,政府给予5万元补助,15万元的税收奖励,15万元额度的银行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