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车,先检查发动机号 事后有纠纷,以合同为准
25.04.2016 12:05
本文来源: 新华
安顺一市民买了一辆二手车后发现,该车发动机号无法识别,故无法审车。为此,车主将车行老板告上法庭。近日,西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车主提供证据不足,不支持其诉求。
李某是一名90后,今年26岁。去年4月2日,李某在安顺一家二手车行,花费280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车。随后,李某与车行老板张某签订了《旧车交易协议》,并支付了16400元。剩余车款待车手续办完后付清。半年后,李某去审车时却发现,自己的车辆发动机号码被划花,不能识别,无法进行审车。
李某认为,张某违背诚信,将无法年审的车辆卖给自己,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退还16400元的购车款以及因办理审车,协调事宜的审车费、生活费等费用共计7600元。庭审上,张某回应称,李某买车后6个月才告知自己发动机号不能识别。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李某与张某的交易协议中,明确写明:“本车为二手车,手续、车质量按当时交易为准。”并附上了李某与张某的手印。
此外,李某要求解除协议,返还购车款、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李某所举证据不能证实本案事实符合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对此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记者 杨媛媛)
[责任编辑: 罗近人]本文来源: 新华
25.04.2016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