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4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获国家通报表扬

16.10.2015  13:02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省、区、市2014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
  考核组认为,我省2014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上年下降了14.28%、“十二五”碳强度累计下降22.56%,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进度目标任务,确定考核初评结果为“优秀”等级。上述考核初步结果报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对我省等19个获得优秀等级的省份给予了通报表扬。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还要求,今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各省、区、市要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继续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同时积极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努力降低碳排放强度,确保实现“十二五”碳强度下降约束性目标,为“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