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和平到云南调研少数民族语文立法工作

30.09.2016  18:15

  为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学习借鉴兄弟省民族语言文字立法经验,9月28日,省民宗委副主任张和平率调研组到云南进行少数民族语文立法工作调研并座谈。

  座谈会上,云南省民语委办公室介绍了近几年云南民族语文工作情况以及《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出台、实施、存在的问题,详细介绍了民族语文立法如何达到目标、立法工作如何突出重点、立法过程规范性程序如何更高效推进等方面的经验,并对贵州民族语文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张和平指出,立法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大,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学习借鉴省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立法工作经验,加强与立法相关部门的联系,理顺运行机制,强化合力效应,并不断更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做到有情况及时汇报、有问题及时协商解决,才能更好地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从而推进民族语文立法工作快捷、持续、高效运行。

  调研组还就少数民族新老文字的使用问题与云南交换意见并达成初步共识,双方表示要进一步加强跨省区民族语文协作工作,共同把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推向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