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手记: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谁还需要网吧?
调查手记: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谁还需要网吧?
新华社记者李放、杨洪涛
网吧,一个毁誉参半的行业。它曾为多少人提供方便、带来快乐,又给多少人带来痛苦经历;它是许多人的狂欢之所,也是一些人的痛恨之地。
互联网进入中国20年,本应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高速发展的20年,但由于政策的限制、舆论的压力等原因,这个行业一直在夹缝中潜行。24日,文化部等4部门调整管理政策,放开总量限制、经营范围等审批条件,为这一行业发展“松绑”。
人们不禁要问:在移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今天,还需要网吧吗?
“这个行业仍旧是一个阳光向上、富有现代气息、极具希望的行业。”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曾告诉记者,目前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超过1200万台电脑,按照三年更新一次设备的速度,这个行业每年仅是对于计算机的需求就在400万台左右。
文化部相关统计显示,2013年我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收入超过520亿元,用户1.19亿人,解决了上百万人的就业问题。这些数据也表明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并未走入穷途末路。
此外,即使移动互联网发展迅速,由于其设备和费用相对较高,网吧依然是城乡低收入家庭,尤其是中西部农村家庭接触互联网的主要途径。 贵州省黔东南州调查显示,当地农村仅有不到9%的家庭有电脑;而贵阳市关于“农村未成年人上网问题问卷”分析显示,34%的受访者认为“网吧给低收入家庭孩子提供了很好的上网平台”。
据记者调查,一些地方的乡镇将网吧和文化站结合,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设立一些免费区,供当地村民文化休闲;
在大中城市,网吧也依然有着自己的价值和地位。2013年12月以来,北京、上海、河南、湖南等地相继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转型升级试点工作。部分大中城市鼓励网吧探索多种业态、进行多元化经营,与网络代购、网络竞技、棋牌比赛等进行结合。
中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郭阳认为,在互联网日益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日常运行必要条件的形势下,上网服务行业仍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创新潜力。此次多部门联合对行业政策进行调整就是为了推动上网服务场所创新经营业态以适应时代发展要求。
此次,在解禁网吧审批的同时,文化部在总结网吧转型升级试点的基础上,还出台了《关于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推动上网服务场所逐步发展成为适合不同消费群体,兼具上网服务、社交休闲、竞技娱乐、电子课堂、远程服务、电子商务等功能,在公众文化生活中起积极引领作用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和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推动上网服务行业发展成为具有现代管理水平的服务业。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在信息化时代,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发挥遍布城乡、靠近社区的优势,参与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居民提供多方面的文化服务,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范围,这个行业仍有发展空间。
新华网贵州频道11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