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总工会“五举措”安排部署全州财务大检查工作

22.04.2015  01:54

为进一步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工会财务依法管理。根据全总、省总的要求,结合实际,黔东南州总工会采取“五举措”强力推进工会财务大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领导小组。一是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和专职纪检员任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务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州工会系统的财务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要求全州各级工会结合实际迅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二、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自查。对财务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抽查的单位,要在全州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并明确了专人负责此次财务检查信访举报工作,建立信访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登记、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三、制定目标任务,认真完成规定动作。此次财务大检查工作全州各级工会采取自查自纠与对下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全州各级工会要及时制定财务检查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要按检查的内容、时限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自查面须达到100%;对在自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进行自查自纠,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此项工作负完全责任,2015年5月上旬前必须完成。

2、重点抽查阶段。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州总工会将组织两个检查组,赴6个县(市)总工会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面为35.3%,确保重点抽查面达30%以上,6月上旬前必须完成。

3、整改和建章建制阶段。通过检查后,督促县(市)总工会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资金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同时,要做好建章建制工作,针对财务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健全工会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8月中旬前完成。

四、强化工作督导。为保证财务大检查工作质量,全州各级工会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开展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验收整改效果。

五、严肃工作纪律,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州总工会要求重点抽查工作组赴基层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贵州省委“十项”、黔东南州委“十二项”和贵州省总工会“二十条”等规定;并设立了举报箱和公布了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