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亩以上耕地严禁设“城市新区”

09.11.2014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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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省五千亩以上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坝区仅165块、耕地面积175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56%。一些地方将五千亩以上坝区划为城镇、工业规划建设区的情况比较普遍。

省政府办公厅昨天下发通知,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设立城市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严禁地方城市干道等线性工程通过五千亩以上坝区核心区;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范围批准宅基地;严禁扩大五千亩以上坝区范围内现有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五千亩以上坝区开展有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