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突出“五抓” 强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29.06.2016 00:09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一是抓部署,严密步骤推进。《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后,结合贵州实际,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贵州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程序和任务,要求在全省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二是抓督导,严格要求落实。2016年上半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带队组成督查调研组,奔赴部分县(市、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情况督查,通过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促治理工作落实。5月,在毕节市金沙召开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金沙县扫雷行动的成果,通过示范引导、学习交流,对扫雷行动进行再督导、再动员、再部署,着力解决个别县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整体推进不力、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整体推进贵州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抓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有效地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其中:“清源”行动立案977件,查处违规企业465家;“净流”行动查处农村市场的商标假冒、侵权、仿冒知名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虚假表示等违法案件280件;“扫雷”行动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932家户,重点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68个,立案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违法行为131件,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案件1209件,移交司法案件12件,罚款665万元;“利剑”行动办理移交司法案件138件,公安机关依法侦查96件,办结68件,逮捕55人,判刑24人,收缴违法所得298.25万元。
四是抓典型,强化示范引领。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工作上“领导有力、保障有力、组织有力、执法有力”,实现了“全员发动、信息互动、创新驱动、部门联动”,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力度、有效果。如:毕节市金沙县以“三单”(提示单、督办单、问责单)为抓手按季度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并兑现奖惩,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不光有腿、还要有力”的问题;贵阳市乌当区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中,以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为核心,以查办案件为抓手,不断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遵义市赤水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通过系列举措积极强化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筑牢监管“网底”。
五是抓源头,根治安全隐患。采取有力举措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2015年,完成无公害产地认定1947个,种植业产地857.83 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89个;新增绿色企业32家、产品54个。德江、正安等5个县被授予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称号,确保了种养殖食用农产品的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14049 家户,取缔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2340家户,查处假冒、仿冒案件27件,案值57.76万元,罚没63.92万元。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9.06.2016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