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亚平:发挥政协优势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

30.10.2014  19:41

任亚平在自治区政协传达学习会议上强调

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政协优势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

本网讯( 记者 巴菊媛)10月30日下午,自治区政协召开会议,传达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全国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自治区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部署学习贯彻工作。

自治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任亚平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郭启俊、董恒宇、牛广明、杨成旺,秘书长王志诚出席会议。

任亚平指出,刚刚闭幕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必将对党和国家的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全国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是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言献策,对于发挥政协优势作用、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上的讲话,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内蒙古实际,对全区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内蒙古和政协履职实际,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为促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献计出力。

任亚平强调,全区各级政协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全会精神,做到把握要旨、吃透精神、融会贯通,在团结合作中坚定信念,在明确目标中形成广泛共识,把智慧力量凝聚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政协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广大政协委员要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模范践行者,自觉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

部分驻呼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政协委员和自治区政协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