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贵定县昌明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贵定县昌明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黔公资矿出〔201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我中心将举行贵定县昌明地热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矿业权名称 | 贵定县昌明地热普查探矿权 |
矿区面积 | 8.01平方公里 |
出让方式 | 网上挂牌 |
起始价(万元) | 170 |
增价幅度(万元)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保证金(万元) | 50 |
出让期限(年) | 3 |
备 注 | 勘查区拐点坐标、地理位置等简要情况在挂牌文件中具体说明。 |
二、重要提示
1、以上探矿权有不可预见的勘查风险,竞买人应对出让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等情况认真了解和判断,审慎决策。如因经勘查未能发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土地权属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产业、环保等政策限制不能转为采矿权的,受让人自行承担风险。
2、竞买人竞得探矿权后,申办勘查许可证所需资料,由竞买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竞买人进场勘查、开工投产涉及的有关事宜,由竞买人自行解决。
3、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不包括矿业权价款,矿业权人在申请探矿权转采矿权时,按当时的规定另行向国家缴纳矿业权价款。
三、竞买人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注册资金或银行存款证明在500万以上(含500万)。
(二)竞买人在挂牌出让公告发布之日前,6个月内未出现被吊销勘查许可证的情况,在2年内未出现被吊销采矿权许可证的情况。
(三)竞买人承诺:竞得探矿权后,在贵州省注册独立法人进行资源开发;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过程中,按照当地发展规划和构建和谐矿区的要求,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
四、报名须知
1、竞买意向人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CA数字证书,证书办理所需相关资料和费用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关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通数字证书公告》,请务必认真阅读,带齐所需资料。
2、竞买意向人凭CA证书登陆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申请后,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金证明材料(注册资金达500万元的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种业务交易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500元。以上要求提供证件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资格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系统获取缴费随机码缴交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请妥善保存,竞买保证金存款时必须准确清楚地填写于附言栏,且不得填写其它内容。
4、缴费成功后竞买人即可凭CA数字证书登陆中心网站网上竞价系统并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限内参与网上竞买。
5、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需提交:6个月内未出现被吊销勘查许可证的情况证明和在2年内未出现被吊销采矿权许可证的情况证明。
6、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6日9:00至2014年11月14日16:00。
五、保证金缴纳
1、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11月17日16:00时前从竞买人单位账户转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有效,否则无条件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人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原账户退还竞买人;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处置办法。竞买保证金退还的相关手续和流程请参阅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退还保证金办事指南。
2、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开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富水路支行
账 号:0109001400000182
六、挂牌时间
2014年11月5日09:00时至2014年11月18日16:00时。
七、竞价
本宗地热普查探矿权以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人在挂牌期间通过购取的CA数字证书登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报价。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则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直至竞价结束。挂牌活动结束,最高有效报价者为竞得人。
八、成交确认
挂牌成交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完善相关手续后交易中心出具《进场交易证明书》,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进场交易证明书》及相关要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它事项
1、竞买意向人可自行到勘查区进行考察,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2、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4、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按规定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相关交易服务费;
5、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6、挂牌文件可用CA电子证书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下载。
7、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咨询电话: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种交易业务部,电话0851-8309661。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