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将至,在旅游、休闲、探亲高峰期到来之际,为让广大司乘人员自觉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思,守法出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台9月27日发布了严重违法行为榜单。 省交警总队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及典型事故案例 20次超速,两小车“并列榜首” 交警部门公布的典型案例:2014年9月12日,驾驶人许某在实习期间驾驶闽CHW8XX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高速公路,行经黔南州独山县境内兰海高速公路1573公里+500米处,右转弯时碰撞设置在道路行驶方向左侧波形防护栏的起点及其立柱,导致波形防护栏从车体左前端穿入车体,从车体左后门穿出,造成驾驶人及2名乘客死亡。 本报讯(记者曹源麟)国庆长假将至,在旅游、休闲、探亲高峰期到来之际,为让广大司乘人员自觉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思,守法出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台9月27日发布了严重违法行为榜单。据了解,此次曝光内容包括100辆超期未年检大型车辆、长时间占用快速车道行驶的大型车辆名单和今年以来大、小型车辆“超速前十名”及超速次数最多的大型车辆前八名、小型车辆前十五名等,同时公布了一批因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人实习期违法上高速公路行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在超速次数小车排行榜中,贵EW9898和贵EF0577号小车,以20次超速并列榜首,而贵A50278则以17次超速成为“超速违法行为最多的大型车辆”第一名;超速榜单上,贵AST578成为小车“超速王”,该车以150公里/小时的车速于2014年6月26日9时50分,在限速为100公里的厦蓉高速1266KM+100M路段,超速高达50%;大型车辆的“超速王”是贵A71686,2014年6月7日19时33分在贵都高速10KM+980M处,该路段限速80公里,而贵A71686时速高达110公里/小时,超速达37.5%。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小型车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将被处以罚500元扣12分,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速20%以上未达50%的,将被处以罚100元扣12分;超速50%以上,将被处以罚500元扣12分、同时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十次事故,九次快!”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提醒,根据之前管理中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分析,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与超速有很大关系,特别是大型客货车事故大多都是超速引起,在高速路上,超速行驶是交通事故最大诱因之一。此外,醉酒驾驶、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操作不当、实习期违法单独上高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均为“安全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