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严查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12月4日,来自省人民政府的最新消息,即日起至2021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实现万车死亡率、“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发生率、城市交通拥堵率下降。
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整治工作将从四个方面开展: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守法意识;从严整治道路交通违法,净化交通安全环境;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优化道路基础设施;推进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齐抓共治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
据介绍,贵州省将集中整治三大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其中,严查严管酒驾、醉驾、毒驾以及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动自行车乱骑行、行人闯红灯等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型货车长期占用超车道、机动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人上高速、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客运车辆夜间违规通行三级以下公路、面包车超员、低速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骑乘多人等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强力整治超限超载运输,整顿规范客运市场及新型交通出行业态秩序,开展交通违法隐患源头“清零”行动。为优化道路基础设施,还将对现有农村公路临崖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特区)每年要选定2个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10个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等。
针对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深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工程,畅通微循环、打通断头路,力争城市中心城区可建设用地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每平方公里8公里以上。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视频解析等技术,加强城市路网数据动态监测,开展标准化、精细化治理,有效缓解早晚高峰主干路及重要点段的交通拥堵。
据了解,贵州省还将制定鼓励停车设施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在公共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区边缘等区域合理配置公共停车设施,推进城区内原有公共停车设施提升改造,力争各城市中心城区汽车停车泊位总数与市区汽车保有量的比值达到65%以上。
此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停车泊位供应,动员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开展停车设施改造,盘活停车资源,有序推行错时停车、共享停车,推广建设智能停车疏导系统,有效化解动静态交通供需矛盾。(记者 肖达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