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召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
5月11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省、部有关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在六楼会议室召开汛期安全生产专题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剑波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各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安委办、省、部有关汛期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各相关单位简要汇报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认为,目前,我省已进入汛期,据省气象、水文部门分析,今年我省汛期来得早,来得猛,局部地区将出现强降雨,中小河流将超历史记录,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可能发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防汛抗旱和防台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省有关汛期安全工作要求,我厅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今年汛期天气总体形势较为严峻,困难不容低估、思想不容麻痹、工作不容懈怠。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准确把握,积极应对,按照地方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排查隐患,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带头开展检查,将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排除隐患,落实安全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汛期安全督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为安全度汛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强化联动,做好预防预警。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联合会商,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密切关注汛期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科学合理地利用传统方法和现代化手段,通过新闻媒体、交通网站、公路LED情报板、警示牌、收费站口、车站、码头等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路况信息,提前做好预防准备;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准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准备工作。在主汛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明确值班领导,一旦出现险情事件,立即采取措施抢险。要进一步检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抢险物资储备,检查维修机械设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险情,能够及时、有力、有效开展抢险救援,把事故及险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剑波(中)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各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会场一角
李黔刚 周畅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