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三五”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015年12月17日,我厅组织召开《贵州省“十三五”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规划》评审会。韩剑波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二级局、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来自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督查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公路学会的5位专家组成了评审小组。
《贵州省“十三五”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编写,是《贵州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13个子规划之一。评审会上,编制单位从规划目标、规划原则、规划方案等方面作了详细汇报,与会人员就进一步完善规划编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事宜进行了沟通。经过认真讨论,评审小组一致认为,《贵州省“十三五”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内容翔实,定位准确,思路清晰,目标与任务明确,措施得力,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对全省“十三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意通过评审。
韩剑波副厅长对编制单位、评审专家以及为规划编制作出辛苦努力的厅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表示感谢,并就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要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规划是目标、是方向、是引领,不是形式、不是折腾、不是浪费。二是要充分把握规划的时代性。再过5年,就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第一个一百年”目标完成之时。因此,在规划的编制中要紧紧把握这个时代特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实现贵州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三是要充分把握规划的层次性。要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做到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工程建设与营运安全的全覆盖,切实体现出结合贵州实际的特点。四是要充分总结提炼规划文本内容的表述。做到条理清晰、言简意赅。五是要充分搞好规划的衔接。要搞好子规划与子规划之间、子规划与总规划之间的衔接,做到成果共用、目标统一、口径一致。六是要充分谋划好规划实施的路径。在规划的实施上,要突出项目化、指标化、责任化,确保资金到位、规划落地。
评审会现场
韩剑波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评审专家宋佳森
北京市交委督查中心评审专家赵泽民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评审专家彭涛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审专家杨连奎
贵州省公路学会评审专家杨平
厅安监处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