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集中整治“亮剑行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

13.12.2014  16:1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响应省委提出建设法治贵州的号召,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生产、流通和使用消费环节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1月14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贵州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新闻通气会,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宇峰通报了近期两起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例。从铜仁问题冷冻肉到大方县家族制售假药案,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公安机关强强联手,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动卓有成效,以此拉开了集中整治行动的大幕。

  此次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评估。主要涉及酒类、食用油、肉制品等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学校食堂、食用油、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等餐饮服务食品环节,药品化妆品注册、生产、流通监管,医疗器械监管等环节。以突出解决食品药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目标,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通过依法查处一批、打击一批,震慑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宋宇峰局长在新闻通气会上强调,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闭幕后开展的一次食品药品集中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展现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组建以来,围绕“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实际行动。

  宋宇峰局长指出,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集中销毁、巩固提高四个步骤进行。全省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局方案和通知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工作。要对排查和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立案查处。对各地罚没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要开展集中展示暨科普宣传和集中销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宋宇峰局长要求,这次集中专项行动,将集中5个月时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要积极响应省委提出建设法治贵州的号召,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健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服务体系。行动结束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要继续适时采取不同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抓基层、强基础、建机制,构建完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曾海燕出席新闻通气会并指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成立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门机构,将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双拳合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什么危害严重就坚决打击什么,哪类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哪类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道,打好食品安全和用药安全的保卫战。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蓉、舒立志、吕劲松,副局长钟春琍,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克顺出席新闻通气会,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副处以上干部、省局稽查局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