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 爱民 为民
在“背篼精神”发源地的长顺县,有一支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穿工作始终的队伍,他们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积极开展爱民实践活动,深受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好评。他们就是先后荣获“全国爱民实践活动模范集体”、“全国公安优秀基层单位”、中共贵州省委“五好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的长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为贫困孩子撑起一片蔚蓝晴空
2009年3月,长顺交警在抗旱救灾行动中了解到雷坝小学的13名孩子因生活窘迫面临辍学。为了让山区贫困孩子健康成长,交警大队启动了结对帮扶贫困儿童的“宝贝计划”。
家住摆所镇五星村简坛组的梁小丽是个孤儿,9岁那年,养父母先后因病去世后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2013年夏天,长顺交警将她纳入了“宝贝计划”。从此,小丽的学习和生活有了保障。民警们经常买上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具去探望祖孙二人,还多方奔走为她家解决了危房改造资金。坚强的小丽在讲述“双亲”病逝、独自承担家庭重担时,没有落泪,当谈到交警“爸爸”对自己的关爱时,泪流满面。
“宝贝计划”启动以来,共帮助孤儿和留守儿童35名,资助现金6.8万元,物资6.5万元。5年里,长顺交警用无言的大爱悉心呵护着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童年,为他们撑起了一片碧蓝安好的晴空。
将群众满意作为执法落脚点
在长顺,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满意度一直都是百分之百,数字的背后,是人们对交警规范、文明、柔性执法的交口称赞。
2012年10月16日,摆塘乡雷坝村的班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将柏某撞倒,担心赔不起医药费,当场逃逸。案件侦破后,班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但因家庭贫困实在拿不出钱赔付伤者。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办案民警3次到班某家里走访,经多方调解促使事故双方达成谅解协议。结案后,为了帮班某彻底解决家庭经济困难,民警四处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最终,长顺交警柔性执法、苦心为民的善举打动了一家公司,为班某提供了工作岗位。
2013年8月,19岁的梁某以优异的成绩被贵州大学录取,成为村里的第一位大学生。为了方便申办助学贷款,他特地向表哥借来摩托车,没想到刚出门就把一位老太太撞倒在地。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岂不大学梦断?梁某后悔不已。
办案民警在全面了解情况后,主动到医院探望伤情不算严重的老人,并请来梁某的班主任一同将其在学校的优异表现告知老人,老太太当场表态认梁某做自己的“孙儿”。一场交通事故撞出了一对“亲人”,传递出和谐友爱的社会正能量。
顺应民意服务群众“零距离”
为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对群众服务的“零距离”,长顺交警积极开展业务下乡,上门服务。2014年年初,低温凝冻天气持续,考虑到山区群众出行不便,交警深入长顺最边远的交麻社区开展业务。当天的“流动车管所”内,前来报名的群众络绎不绝,从原先预约的68人增加到220余人。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民警顾不上吃饭,声音已近嘶哑,但没人叫过一声苦。
执法为民、关爱群众,是长顺交警不变的承诺,贫困群众的冷暖更是牵动着民警的心。年近50岁的吴光祥自小患病,生活自理能力差,却还要照顾智障聋哑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一直以来,一家三口居住在低矮、潮湿的茅屋,尽管乡里将他家纳为低保对象,但随时有可能倒塌的房子成了老吴的一大心病。长顺交警在了解情况后,决定对他家进行长期帮扶,并筹集资金为其新建了3间水泥平房。每年春节,吴光祥都会买来红纸和笔墨,让年幼的儿子写上“感谢共产党人民政府”和“感谢长顺县交警大队”贴在门前,以此表达感恩之情。
“只有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真心为群众利益着想,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才无愧于人民警察这一称谓。”这是长顺交警大队每一位民警始终坚守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