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2014年12月30日至3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及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继续督办件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和2014年议案办理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调整2014年市本级预算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办法》、《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
结合审议议题,会议指出,市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议案建议时,要注重改革创新和办理实效,各部门间做到通力配合,相互支持,在解决个案的同时,要做到“举一反三”。
会议指出,要坚持与时俱进,高水平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学深学透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自觉担负深化改革重任,科学谋划明年监督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最大限度地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三个亳州”凝聚正能量。要精心组织筹备,高标准办好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要开展好会前调研,筹备好各项会务,努力把大会环境营造好,确保把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开成凝聚人心、团结鼓劲、跨越崛起的大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伟参加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文进、马昭华、程效先、欧阳永红,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任爱丽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辉,副市长李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耿标列席会议。(亳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