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去年29人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被追责

15.01.2015  04:09

贵阳网讯 去年,贵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了17起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全年共有29人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实行问责和组织处分6人,建议企事业单位依据内部规定给予处分16人,另外有10人被送司法机关。

在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充分发挥以纪督政、以纪促政的职能作用。履行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深挖严查事故背后的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风险点,督促提醒事故责任单位亡羊补牢,及时整改。同时,依法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进行认定,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追究工作,并教育警示相关部门和人员不断强化排查管控力度,努力减少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