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2014年851人因涉责任事故渎职犯罪被查办

28.02.2015  06:13

央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27日)发布,2014年全国共有851人因涉责任事故渎职犯罪被检察机关查办,一批瞒报事故案件被严厉查处。今年将突出八类重点,严肃查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所涉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

2009年河南鲁山县融宁丰煤矿“12·22”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4人死亡。鲁山县煤炭局、融宁丰煤矿相关人员故意瞒报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去年4月,最高检挂牌督办此案,依法对8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李文生说,类似瞒报事故非常普遍。

李文生:瞒报问题非常普遍,我们针对全国发案多,立案少的问题,去年,加大力度,发现一起瞒报的,要从重查处,从重打击,效果很好,有些带出了窝案串案,对一些单位一些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

除了瞒报之外,经营主体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也是问题事故的典型特征。比如造成146人死亡的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案就是一例。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主任牛正良透露,两高正针对类似案例制定相关司法解释。

牛正良:办理渎职刑事犯罪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会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包括司法活动中,一些具体的失职渎职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将会做明确的认定和界定,关于办理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现在正在做。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今后,对于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轻伤9人以上的事故,事发地检察机关必须开展调查,并突出8类重点。

肖玮:这其中就包括在消防安全、交通建设、煤矿和非煤矿山生产、工程建设、环境监管、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监管等监督管理中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事故,对这些案件要始终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办一起,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