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计工作报告:九大项目事关社会民生
核心提示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公布了我省2014年省级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项目、BT模式投资建设项目、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和10位省管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及整改情况。
●审计项目:省级财政管理
(审计对象: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投资项目、省地税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
审计情况:
1、财政存量资金待盘活
截至2014年底,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89.07亿元,比上年增加11.25亿元。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力度不够,仅将2013年底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的1.74%、2.25亿元编入2014年度部门收入预算。
2、同一项目获多次补助
在省发改委管理的投资项目中,部分项目申报和审批、资金分配等不够严格。审计发现,有26个已审批项目环评等相关前期工作手续不完善;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以不同项目名称分别获得2个不同专项资金补助,涉及资金250万元。
3、虚编税款套取财政资金
个别县(市)地税局套取和违规使用税款手续费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地税机关对手续费的管理有待加强。
例如,思南县地税局2012年至2014年虚编税款手续费套取财政资金991.58万元;凯里市地税局扩大税款手续费委托代征范围,向实际未履行代征税款职责的凯里市财政局和黔东南州财政局支付代征收税款手续费111.13万元。
●审计项目:省级部门预算执行
(审计对象:16个省级部门,延伸审计45个所属单位)
审计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不严格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管理使用不够严格。如省文化厅等4个部门本级无公函列支接待费74.73万元。省监狱管理局等6个部门违规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57辆。省经济学校违规报销持因私护照出国培训费用42.74万元。省体育局等6个部门本级和4个下属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超标准或超范围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622.65万元。
2、预算执行率不够好
由于编报预算大于实际需求等原因,部分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预算约束力不强。
16个部门本级2014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仅为63.57%,其中省农委等5个部门本级低于50%。截至2014年末,上述部门本级累计形成财政结余结转资金21.43亿元。
3、骗取财政资金
个别部门和下属单位等以不正当方式骗取财政资金112.63万元。例如,省贸易经济学校虚报冒领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助学金20.75万元。
个别部门私设“小金库”。例如,省监狱管理局将有关企业2012年至2014年支付的局机关大楼拆迁补偿费432.18万元私存私放设“小金库”。
审计结果: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规定,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总体较好,16个省级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21.97%。
●审计项目:扶贫资金
(审计对象:20个县2011年至2013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审计情况:
1、公职人员违规享受扶贫优惠政策
松桃县31个扶贫项目涉及农业人口1.56万人,其中贫困人口仅占25.22%;正安县71名在编公职人员以农户身份违规享受扶贫优惠政策,以新建茶园、木瓜园等名义获得农业产业扶贫贷款1499万元,并享受财政扶贫贷款贴息37.9万元。
2、挤占挪用扶贫资金
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1.7亿元。其中,松桃县等18个县挤占挪用扶贫资金1.27亿元。
又如,沿河县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中心挤占扶贫资金157.71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接待和日常办公开支等;紫云县等16个县以虚假项目和事项、虚假合同和验收资料等套取扶贫资金4340.51万元。
3、扶贫资金闲置
审计实地抽查发现,由于项目选择不优、项目技术培训和服务不配套,监管和后期管护不到位等原因,有1.74亿元扶贫项目实施效果较差,占抽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的16.67%。
另外,20个县有7.96亿元扶贫资金闲置6个月以上,其中1.92亿元资金闲置2年以上。
审计结果:20个扶贫重点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扶贫工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贫困人口由2011年末的384.15万人减少到2013年末的245.04万人。
●审计项目: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审计对象:20个县2012年至2013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情况:
1、随意调整经批复的搬迁名单
扶贫生态移民实施方案刚性约束不够,9个县随意调整经批复的移民搬迁名单、项目建设内容和地点等。
2、加价出售移民住房
部分县扶贫生态移民建房管理不强,未出台对集中建房成本控制、扶贫生态移民住房出售价格等管理办法,有的县高于成本价出售移民住房,损害移民利益。
如务川县2012年将1个生态移民搬迁安置点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商业开发后回购127套商品房并加价出售给移民。
3、挤占、违规享受移民住房
由于随意调整扶贫生态移民名单等原因,造成5531套扶贫生态移民住房被挤占或违规享受。
此外,4个县的1770套扶贫生态移民住房,因未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仍然闲置。
●审计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审计对象:除贵阳市以外的8个市(州)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
审计情况:
1、棚户区改造进度缓慢
由于开发商融资难等原因,安顺市本级和独山县等2个县已纳入规划的9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计划启动或启动后进展缓慢,涉及2367户居民。
2、抵顶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望谟县等4个县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抵顶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1409户,涉及财政专项资金2777.2万元,其中以外墙粉刷、局部美化等不能实质性改善居住条件的工程抵顶完成任务900户。
3、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
部分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够规范。其中,有不符合条件的432户家庭违规或重复享受住房或货币补贴,有126套保障性住房被用于商业、办公等非居住用途。
4、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不严
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37个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未进行招标,涉及合同金额29.85亿元。
●审计项目:自然资源资产责任
(审计对象:赤水市和荔波县领导干部)
审计情况:
1、违法征占林地
违法征占林地,对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如2011年至2014年8月,荔波县违法征占1711.98亩林地,用于开设采石场等建设项目52个。
2、违规供地
未经出让或以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违规供地,擅自改变个别房地产项目土地规划容积率,闲置土地和非法占地等。
审计结果:本次审计共向有关部门移送14项破坏资源和对环境造成危害的违法事项,其中:违法占用林地一项涉及荔波县52起案件,9起刑事案件已由公安部门立案审查,38起行政案件已由有关部门立案,已结案24起。
●审计项目:经济责任
(审计对象:10位省管干部)
审计情况:
1、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
贵州开磷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5.23亿元的循环经济及精细化工建设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和经济收益,截至2014年10月累计亏损4.39亿元;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4.08亿元的4个已完工投产技改项目中,有3个项目已处于停产状态。
此外,3户企业存在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或未按规定报省国资委批准或备案的情况,涉及金额7.64亿元。
2、会计信息失真
2户企业收入不实199.83亿元、4户企业利润不实6.11亿元。
3、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
原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企业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31.1亿元。
4、薪酬核算管理不规范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企业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领导班子薪酬1092.1万元。
5、违规获取银行贷款
原贵州饭店国际会议中心等3户企业违规获取和使用银行贷款,以及违规向其他单位借贷资金,涉及金额23.94亿元。
6、挤占挪用财政资金
省工商局等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和预算执行不够严格,存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扩大项目支出范围,自行调剂预算支出等情况,涉及资金4801.01万元。
7、资产管理不规范
有的未经批准或招投标对外出租资产,有的未经评估和批准用资产对外投资。如省地矿局等3个部门资产出租收入等150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省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审计项目:BT模式投资建设项目
(审计对象:5个市、11个县(市、区)36个BT项目)
审计情况:
1、项目监管缺失
项目监管有缺失,业主单位履职不够到位。大部分项目业主单位签订BT合同之后,未真正参与项目建设管理,代理投资人自由裁量权过大,代理投资人、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和滋生腐败行为。
2、招投标制度落实不到位
抽查的36个项目中,有15个项目未经招投标直接指定项目投资人和设计、监理、施工、供货等单位,4个项目虚假招投标确定投资人、施工单位,11个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和施工方,有的存在私人挂靠施工、违规分包工程、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承包等问题。
3、多计工程结算
抽查项目中普遍存在多计工程结算的问题。在抽查的4个项目工程结算中,送审金额6.74亿元,核减投资1.07亿元,平均核减率15.88%。
●审计项目:部分重点投资项目
(审计对象:遵赤公路白腊坎至茅台段高速公路等2个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情况:
对遵赤公路白腊坎至茅台段高速公路等2个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送审投资金额30.1亿元,审定投资金额29.65亿元,核减投资0.45亿元。 ■本报记者 肖达钰莎
■名词解释
BT项目,是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