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
9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贵阳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副主任傅传耀、袁周、李岷、李飞跃、王世杰,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郭瑞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贵州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本次代表资格变动后,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94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会议指出,全省上下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创了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当前,我省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要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会议要求,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联系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做好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各项准备工作。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记者 王鲁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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