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开展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1.07.2014  12:58

  黔教办师〔2014〕336号


各省属高校,厅属学校和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14年度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有关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我省首次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3年以来,全省引进在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急需紧缺和高端特殊人才。


  二、推荐申报办法


  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听取同行专家意见和用人单位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通过细致扎实的工作,确保把真正急需紧缺人才推荐出来。国家已开展“以考代评”及“考评结合”系列(专业)不参加此次推荐申报外。


  首次组织开展“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员可根据其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特殊贡献,不受台阶限制,不受职称外语限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采取“先上车后补票”,按其学历、资历和工作实绩等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于2014年9月1-3日,将以下材料按规定程序将评审材料报送到贵州教师教育学校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见龙洞路82号)。省教育厅出具委托评审函后,统一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一)评审对象公示和公示结果说明材料各一份。


  (二)对特殊引进人才情况说明一份。情况说明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


  (三)申报材料(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二)评审费交付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271号)要求,请各单位在送交评审材料前,将评审费统一电汇到贵州教师教育学校(注明申报人数及交费项目),将电汇单(单位在贵阳市的可凭银行进账单,并加盖银行的收讫单)与评审材料一并交贵州教师教育学校培训中心,经核实后统一开据发票。


  收款单位:贵州教师教育学校


  帐户名:贵州教师教育学校


  开户行:农行贵阳黔灵支行


  账  号:23170001040000160


  项  目:高校系列职称评审费


  中职系列职称评审费


  实验系列职称评审费


  中小学系列职称评审费


  附件: 绿色通道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联系方式:


  贵州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王灏                  电话:0851-5837328


  贵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丁兴华                电话:0851-528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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