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监察厅:今年1月全省172人被党政纪处分
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4日通报,2016年以来,截至1月31日,贵州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7起,处理2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超过去年第一季度的总和,其中包括4名地厅级干部,14名县处级干部和154名乡科级干部。
记者发现,在处理人数方面,今年仅第一个月,就处理了4名地厅级和21名县处级。而2015年全年,全省共处理地厅级6人,县处级93人。
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人数达到地厅级4人和县处级14人,也高于去年同期水平。今年一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为172人,比去年第一季度的总和还多出29人。
而从查处的187起问题来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68起,数量最多,占总数的36.4%,有98人因此被处理。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53起,占28.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和大办婚丧喜庆各有19起,各占10.2%;
此外还涉及公款国内旅游18起、其他问题3起、公款出国境旅游2起、楼堂馆所违规问题2起。
其中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和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去年全年分别查处了7起和5起,而今年第一个月已经各查处了2起。
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及时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并畅通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必查必核,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针对查处的共性问题,督促推动改革、健全制度,抓出长效。
据了解,去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53起,处理252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5人,与2014、2013年相比,分别增长了54%和228%。(黔清风 记者 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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