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下拨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金50亿元支持低保提标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会同贵州省财政厅下拨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各地的2017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预算指标(资金)49.556亿元,支持各地、特别是贫困地区做好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此次下拨的49.556亿元资金中,下拨全省50个贫困县的预算指标(资金)为34.29亿元,占总预算指标的69.2%。”贵州省社会救助局副局长尹秀钰介绍,上述资金将用于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供养和临时救助等。
按照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发的《贵州省2017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贵州省将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561元/月,平均增幅达10%;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580元/年,平均增幅达15%。城市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均划分为3个档次。
“明年提标后,全省300多万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将受益。”尹秀钰说,目前各地正在对低保对象开展年度核查,预计明年一季度末可全部核查完毕。从二季度开始,将对经核查确定的低保对象兑现新标准,并补发2017年1月之后新、老标准之间的差额,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贵州省将继续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记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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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
第一档:贵阳市各区、贵安新区,每人每月641元;
第二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各县(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每人每月600元;
第三档:其余各县,每人每月532元。
农村
第一档:贵阳市除南明区和云岩区以外的8个县(市、区)、贵安新区,每人每年3840元;
第二档:六盘水市各县(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每人每年3612元;
第三档:其余各县,每人每年3528元。
此外,鉴于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低保标准2007年就实现了城乡统一,《提标方案》明确,从2017年起,取消两区农村低保标准档次。(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