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集中治理十类“为官不为”行为
22.12.2014 13:27
本文来源: 新华
日前,仁怀市研究出台《仁怀市治理干部“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全市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表现出的十类“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不会作为”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十类突出问题主要是指,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的行为、损害发展软环境的行为、作风散漫的行为、阳奉阴违的行为、包庇纵容的行为、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低下的行为、应急处置不力的行为、协调配合不力的行为、执法不公的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同时,对在有关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督查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发现明显问题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或其他形式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经查属实需要责任追究的,新闻媒体曝光重大问题的,其他应当调查的线索来源,将直接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对“为官不为”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该市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陈飞 秦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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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014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