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启动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示监督管理办法

27.08.2014  21:24

司乘人员张贴公务用车标示。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27日电 8月25日下午,从江县在县城北上影剧院停车场为60余辆公车张贴了“公务用车”统一标示,标志着从江县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示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启动,将给全县公务用车戴上“紧箍咒”,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从江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务用车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明确,公务用车改革适用范围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县属参公事业单位,有公车使用编制的非参公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根据相关的工作安排,各单位、乡镇从即日起开始对公车进行备案登记,并于8月31日前完成登记备案工作。此后,所有登记备案的公车将统一使用印有“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的”标识牌,以便进行识别和监督。

    在公车使用方面,《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准亲自驾驶公车,更不许公车私用;严禁各级领导干部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领导干部有工作变动的,不得带走原单位的公车。单位公务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其车辆所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一律由使用人承担。

    《规定》对各单位司勤人员驾驶公车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不准乱停乱放、不准违章驾驶、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公车私用和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车出行,不准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等。

    据悉,此暂行规定将在2014年9月1日执行。从江县将按照每名干部每月100元的标准实行车补制度。贵州省、黔东南州有关公务用车改革办法出台后,按新规定执行。(王绍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