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简报(2016年第一期)

15.04.2016  11:08

 

 

代 表 工 作 简 报

 

 

第  一 期

(总第38期)

 

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

联络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

                                          和2016年工作要点

 

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真抓实干,务实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委员会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重点,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加大代表工作力度,拓宽代表工作思路,支持、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切实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扎实开展代表培训。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是提高代表参政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委员会在认真总结以往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创新代表培训方式,提升代表培训实效。一年来,加强与各市州人大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上下联动,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委托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代表培训,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月会同省人大财经委,在北戴河全国人大干部培训基地举办了一期省人大预算法专题培训班,省十二届人大代表60人参加了培训。7月在贵阳举办了一期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教科文卫专题培训班。十二个选举单位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各市州人大代表工作部门的同志,共10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培训班在课程设置、授课教师邀请、专题讨论等方面,紧扣人大工作实际,贴近代表履职需求。通过学习培训,使代表们进一步深化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基本掌握了执行代表职务的有关知识,明确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知情知政是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基础。为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委员会为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订阅了《中国人大》《人大论坛》等刊物;积极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及政府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联系和沟通,畅通代表信息渠道,定期向代表提供政府公报、经济统计资料和法院、检察院工作情况报告。坚持组织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活动。根据每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组织相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一年来,共安排9名在黔全国人大代表和5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组织8名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织31名全国人大代表分赴厦门、深圳、上海参加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学习。应有关方面请求,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赴河南、广西、四川视察法院工作,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赴9个市州视察检察院工作。

    (三)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在历届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代表活动渠道,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按照“小型、专题、深入、实效”原则,突出重点,选定题目,合理编组,精心组织代表开展好各项视察和调研活动。5月至8月、10月至11月,委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军区政治部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主基调和主战略,围绕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7月、11月,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围绕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养老机构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等主题,精心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赴贵阳、安顺、六盘水、黔南、黔西南等市州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调研视察结束后,委员会及时组织撰写调研视察报告,客观准确反映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并分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代表们通过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关注民生,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为代表参加全国人代会和省人代会审议好各项工作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奠定了基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主动做好张德江委员长、向巴平措副委员长、6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在黔全国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积极协助贵州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针对以往贵州代表团代表在全国人代会上提交议案建议数量较少的状况,委员会主动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联系,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素材的准备工作。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上,贵州代表团全体代表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发出了贵州的好声音。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贵州代表团代表共向大会提交议案25件,建议304 件(其中8件以代表团名义提出)。与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相比,议案、建议数量大幅增长,议案增加了22 件、建议增加了109件,是历年来贵州代表团提交代表议案建议数量最多的一年。

(五)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参政履职的重要方式。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秉承“办理不等于办结、答复不等于落实”的理念,规范办理程序,突出办理重点,创新督办方法,增强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一是把好议案和建议提出关。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前,将《关于做好省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并通过培训、交流、调研、面对面指导等方法,加大对代表撰写、提出议案和建议指导力度,使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质量稳步提高。二是抓好议案和建议交办工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议案5件、建议677件,及时转交相关承办部门。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通过认真办理,有的问题得到解决或采纳,有的问题已经列入计划进行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承办部门也给提出建议的代表作好说明解释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总体上来看,代表们对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普遍表示满意。三是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为了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委员会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意见,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中,将9件建议作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件,7件建议作为专门委员会督办件。在办理过程中,委员会督促承办单位加强同省人大代表的沟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6月至11月,开展了“代表建议督办调研”、“代表建议督办月”、“回头看”等活动,促使一些实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各项具体工作

委员会始终注意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党委推荐、人大及“一府两院”提名、人大依法任免的程序,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好任免权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一)认真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工作。今年1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成功补选了1名贵州省副省长,1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处的领导下,委员会按照大会分工和职责要求,主动提出做好大会选举工作的有关工作方案,提前拟订好相关文件,保证按时按要求提请主席团和大会审议。精心制作选票,对电子计票系统进行反复测试,并对计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大会选举时的具体工作,做到了从大会选举开始到选举工作结束,所有工作无疏漏、无延误、无差错,圆满完成了大会选举任务。

(二)依法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为了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与省委组织部和“一府两院”有关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人事任免信息,及时掌握人事动态,通报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有关安排。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起草好主任会议提请的任免议案等相关材料,严格把好人大及“一府两院”拟任人员的任职条件关、提请审议的文件初审关。一年来,经委员会初审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人事任免共89人次。

(三)扎实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做好代表的辞职、补选、罢免等代表资格审查相关具体工作。经常与各选举单位以及有关方面进行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各选举单位代表职务变动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选举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起草好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保各项材料准确、完整地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一年来,共承办了12名省人大代表补选、辞职、罢免等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三、从实际需要出发,切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根据我省改革发展的需要,委员会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一年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委员会认真做好《贵州省议案建议办理条例(草案)》《贵州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委员会分别召开会议,初步审议了上述条例(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按照常委会领导的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三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建议。

        四、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抓住重点开展监督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安排,委员会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安排,5月委员会会同省消防总队组成的执法检查小组,赴黔西南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小组一行先后深入到贞丰、兴仁、兴义3个县市的学校、社区、机关、超市、工业园区、娱乐场所、民族村寨等,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了解黔西南州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执法检查小组听取了黔西南州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州人大、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换了意见。检查结束后,委员会撰写了较为详尽的执法检查报告,并送省人大内司委汇总。

      (二)积极开展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专题调研。2016年我省市县乡三级人大将要陆续进行换届选举,为做好该项工作,委员会高度重视,从6月开始,组成调研组赴部分市州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个别访谈、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并就进一步做好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先后召开座谈会10余次,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50余条。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调研组对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的成效经验以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对做好下步换届选举工作,从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好代表“入口关”、把好选举“组织关”、把好全过程监督关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

(三)切实抓好“十三五”规划纲要专题调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8月委员会抽派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六盘水市开展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专题调研。调研组与市人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起草了调研报告,并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汇总,为制订贵州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提供了参考。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自身建设是人大提高整体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一年来,委员会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同志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安排部署,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委员会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及其专门委员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

  (三)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遵守各项议事、工作规程,注重加强集体领导,集体行使职权。通过坚持委员会会议制度,有计划地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质量。

(四)密切与全国人大和省内外人大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委员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拓宽思路,切实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认真做好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赴黔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得到全国台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协助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培训、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代表活动的组织和后勤服务工作,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和各类工作会议。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形式,主动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系沟通,争取指导与支持;加强与各省(区、市)人大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系与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做好新时期代表工作的思路和方式。重视与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工作会议、编发《代表工作简报》等形式,互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开展。

过去的一年,委员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党性原则和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满腔热情地投入人大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协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做好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待今后改进和提高。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主基调主战略,围绕两大战略行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的新局面。主要工作是:

一、代表工作  

        (一)开展代表培训工作。从代表依法履职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赴外地考察学习、发放学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省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在组织代表搞好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的基础上,从发挥代表小组作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等方面,积极探索和改进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内容和方式,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抓好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督办活动,密切联系提出建议的代表和建议的承办部门,加大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全面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进一步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四)充分发挥代表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切实加强与各选举单位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引导代表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为全省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作出新贡献。

二、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大及“一府两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初审工作。

      三、立法工作

      将制订《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订《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作为立法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适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工作方案,起草相关文件,组织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做好指导工作,确保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

    五、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

分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选任联委组成人员

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军区政治部
投稿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