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明年80%以上医疗机构设“老年人优先”绿色通道
为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对接,努力缓解医疗护理床位紧张和老人看病、住院的压力,贵州省卫计委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到2017年,贵州省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有效融合,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明年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优先”绿色通道
意见提出,到2017年,贵州省将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有效融合。全省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
到2020年,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
支持养老院申办老年病医院
意见提出,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
综合医院提高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而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
意见支持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支持床位数在不足200张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65岁以上老人每年提供一次体检
针对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他们建立健康档案,办理居民健康卡,每年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
针对辖区内10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基层医疗机构应每半年开展1次上门健康巡诊。
同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常住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建议,医务人员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和慢性病监护能力时,使用移动医疗终端、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效率,并且也可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实行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化验、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优先取药“6个优先”,并在相应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
落实好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对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资助;住院治疗的,经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和计生医疗扶助后,个人合规自付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医疗救助。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将开设老年病科
贵州省坚持养老与养生结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特色康复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
该意见提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方面的优势,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同时,鼓励中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等服务。
意见提出,贵阳市、铜仁市将作为省级首批试点示范市,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每个市(州)至少设1个市级试点示范县。(记者 胡流冰川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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