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开展千亩以上耕地坝区和 缓坡耕地实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17.07.2014  13:50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贵安新区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特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

为落实中央有关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精神和2014年省政府盯牢守住千亩以上坝区耕地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摸清我省千亩耕地坝区和缓坡耕地的数量、分布、利用、保护状况,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千亩耕地坝区和缓坡耕地调查工作。目前,相关数据整理、图件制作工作已经完成,省国土资源厅指派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组织各地开展千亩耕地坝区和缓坡耕地实地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耕地保护是各级政府的目标任务,开展千亩耕地坝区和缓坡耕地调查工作是全省各级有关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职责,今年重要的工作任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特别是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向政府汇报,政府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了解现状,组织相关部门仔细分析地方发展需求与方向,认真负责地确认调查成果,督促地方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提供支撑材料及确认文件(附件1)。

二、积极配合、明确分工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外业实地调查与利用规划核实工作,分清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协调相关部门之间关系,督促进度,监督工作纪律,检查项目成果质量。

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负责外业调查与利用规划核查的组织实施工作,选择作业队伍进行实地调查,监督技术队伍开展外业调查,开展技术指导,对调查成果进行检查与抽查并对检查与抽查结果负责,承担数据的复核,接收各项调查支撑材料,负责成果评价、分析、整理与汇总。

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辖区各县开展工作,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开展成果检查与抽查、数据复核工作,督促各县(市、区、特区),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配合调查队伍开展调查与利用规划核实工作。

县(市、区、特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辖区的外业调查,配合、监督技术队伍开展工作,了解掌握本辖区的千亩耕地坝区和缓坡耕地区域的具体情况,对本辖区内的调查成果进行确认和说明,并对确认成果的真实性负责。

三、掌握要求、实事求是

本次调查是以现状为调查依据,各级调查人员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工作,不得敷衍了事,严禁弄虚作假。县级国土资源相关部门要充分了解调查要求,清晰的把握调查区域的位置、利用现状、规划利用方向,将以上情况在确认报告中予以详细说明,提出千亩耕地坝区和缓坡耕地调查结果的具体意见,及时收集辖区内土地利用规划数据资料数据库,将资料与确认意见按时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对逾期不报确认文件及规划数据资料者,省厅将以其掌握的规划数据为准进行核实,并以外业实地调查的结果为准确认坝区。 

四、工作安排

(一)2014年4月上旬,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将内业筛查的疑似坝区范围界线图(JPG格式)和缓坡耕地界线(shp格式)下发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特区)、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及时到市、州领取范围图,掌握本辖区内缓坡耕地与坝区的位置、分布、现状及规划利用状况。

(二)2014年4月20日前,各县(市、区、特区)、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将最新的土地利用规划数据(矢量)资料报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开展缓坡耕地与坝区土地利用规划核实,确认规划数据(附件3)。

(三)2014年4月20日至5月20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队伍分组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各县配合作业队伍开展工作,作业队伍与县局调查人员填写调查表格成果(附件2、3)。各县调查具体时间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项目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2014年5月20前各县(市、区、特区)、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完成调查区情况的确认,将说明或确认报告交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

(五)2014年5月30日前,省国土资源厅与市(州)组成抽查组,完成实地抽查、核实工作。

(六)2014年6月上旬,完成外业调查、规划核实成果的检查及补充核实工作,完成调查成果整理入库。


 

 

 

                                                          2014年4月17日

 

附件1  县级缓坡耕地与千亩以上耕地坝区情况说明与确认意见

XX县(市、区、特区)缓坡耕地与千亩以上耕地坝区

情况说明与确认意见

(格式文本)

省国土资源厅:

根据省厅安排,我县(市、区、特区)配合省厅外业调查队对辖区内XX块缓坡耕地区和XX块疑似千亩以上耕地坝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坝区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确认意见如下:

一、缓坡耕地情况(总体说明缓坡耕地面积、分布、利用状况、规划利用方向等)

二、坝区情况(分区块简单说明坝区的坐落、所处地名、面积、坡度、海拔、主要农作物、利用状况、规划利用方向等)

三、调查成果确认意见

经我局实地调查与核对土地规划,坝区与缓坡土地利用调查结果与实际相符,土地利用规划资料为本辖区最新土地规划成果。

(盖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2    千亩以上耕地坝区调查表

千亩耕地坝区调查表

坝区坐落

 

坝区名称

(坝区坐落的主要的地名)

坡度情况

(是否存在高山、丘陵)

集中连片情况

(是否为高山峡谷分割)

主要作物

 

建设占用情况

(是否存在新建建设用地及面积)

规划利用方向

(地方规划的利用方向)

实地照片编号

 

调查人员

(参与调查的县、乡和省技术队伍人员)

时间:

 

填表人 

 

附件3    缓坡耕地调查表

缓坡耕地调查表

行政单位

乡 

缓坡耕地坐落

(坐落的主要的地名)

坡度情况

(是否存在高山或高坡度级耕地)

集中连片情况

(是否为高山峡谷分割)

主要作物

 

规划利用方向

(地方规划的利用方向)

实地照片编号

 

调查人员

(参与调查的县、乡和省技术队伍人员)

时间:

 

填表人 

 

附件4    规划数据资料要求

1、数据格式为MDB或SHP文件。

2、数据层必须包含耕地保护范围、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五项数据内容。

3、数据矢量包含坐标,其体系为西安80坐标体系。

4、规划数据确认表

规划数据确认表

单位名称

 

数据格式

 

数据内容

 

数据量

 

数据确认

        现确认,我单位提交的土地利用规划资料系我县最新的土地利用规划资料,可用于缓坡耕地与千亩耕地坝区调查。

提交时间

 

提交人员

 

                                                                        单位:(签章)